在线体育博彩- 合法体育、彩票和赛马- 立即投注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生活垃圾处理(修订)重污染天气的通知

日期: 栏目:体育动态 浏览:

  体育博彩,在线体育博彩,线上体育投注,最佳体育赔率,体育,体育博彩平台推荐,正规博彩平台,体育投注平台,体育投注app,体育博彩平台网址大全,体育博彩平台,体育投注平台推荐,靠谱的体育投注平台,体育投注靠谱吗,线上体育投注平台推荐,线上体育投注平台,体育博彩加密货币网站,体育赛马投注,体育投注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海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相关国际公约,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辐射工作单位在预警监控、研判中发现可能出现辐射事故风险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可能发生或引发的事故等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报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本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核实信息后,向本级政府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由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蓝色预警信息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省生态环境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

  辐射事故发生时,事发地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主动进行应急处置,防止辐射事故蔓延,避免事态扩大。一般辐射事故,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处置,并将事故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报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较大辐射事故,事发地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报请市政府成立市指挥部,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事发地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保持与事发地辐射事故应急组织的通信联络,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研究决定事发地县级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损害评估工作;视情向受事故影响或可能受影响的市级行政区域通报相关情况;向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报告辐射事故发生的初始情况、处置情况和善后情况,并视情提出支援请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划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嘉兴电力局负责人组成。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市指挥部成员。

  (3)市经信局:负责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行动方案,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订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工业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地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企业生产重污染天气防护用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应急预案的执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开辟通讯绿色通道,及时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应急指挥通讯保障工作;及时汇总报告相关工作信息。

  市、各县(市、区)应逐个排查对应区域内各类涉气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应急减排清单),清单须包括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更新市级应急减排清单,按要求将应急减排清单报省级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应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并按要求将应急减排清单报市级指挥部办公室。市、各县(市、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减排基数应根据上级要求每年核算一次,主要包括基础排放量、应急减排基数。应急减排比例是指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日减排量与应急减排基数的比值。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10%、20%和30%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可根据本地污染排放构成相应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应当不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各地应自行核算应急减排比例,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继续加强应急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必须将应急减排措施层层落实到具体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等。分门别类提出切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应急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应急减排方式,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和可核查。重点行业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落实,非重点行业和小微涉气行业根据减排具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对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国家战略性产业、外贸竞争等保障类企业和工程可纳入保障类清单,减免相应限产要求。对量大面广的产业聚集地,建议按片划分,采取区域性轮流停产措施,原则上轮停次数不超过3次。

  依托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和杭湖嘉绍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协作,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密切与周边地区的信息交流和应急协调,提高对重污染天气预测及趋势研判的及时性、准确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收到生态环境部或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的区域预警提示信息后,结合本地预案,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按要求升级或解除预警,并将重污染天气应对信息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标签: